是和你一起走很長很長的路。
在沙灘上,在城市裡。在每個拐彎和小巷裡。
偶爾是你說說,偶爾我說說。
或者是和你一起吃著炸雞喝著巧克力,看海邊的夕陽。
有時候是你衝出去拍照,有時候是我衝出去拍照。
像在競爭什麼,反而沖淡了一些浪漫感覺。
也可以是我泡在海裡看著夕陽和游到遠處的你的背影。
落日餘暉、晚霞、船隻,與你。
我對水恐懼猶存,不敢離開岸邊太遠。你偶爾遊了過來和我聊天。
其實我不太記得我們說過什麼,只是記得:波光粼粼的水和斜陽晚霞如此絕美。
而你我同在。
是你糾正我:你記錯了,你說過你頭痛兩次了。
是你指著我的膝蓋說:咦,你的紅斑褪了。(因為我會給你說:你看我手這裡瘀青了。你看我的膝蓋這裡敏感了,好癢好紅。我想,我只是想撒嬌。不是想要方案。)
是我累得不行了,也沒來得及叫住已經走遠的你。就直接癱坐在公園的木凳子上歇息。
也許是篤定你會回頭。也許只是沒力氣糾結呼叫,心想你會回來就回來,你不回來也能聯繫上我。
然後我遠遠地看見你走回來了。輕笑了一下,問我:要喝水嗎?我去買可樂?
我猛點頭。
是和你一起喝酒聽海風的時光。
我們似乎都做了聽起來很浪漫的事。
然而我們又不是情人。
如今我回想。
至少我擁有了回憶,即使那是不對等的感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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