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宵。十年。愛你。不再

 「去年元夜時

花市燈如晝

月上柳梢頭

人約黃昏後


今年元夜時

月與燈依舊

不見去年人

淚濕春衫袖」


這是一首我不必谷歌即可背起來的詩。簡單易懂,朗朗上口。

把物是人非桃花依舊以一幅畫的形式寫了出來。


柔情百轉,卻言簡意賅。


我不曾在元宵有過什麼感嘆。但今年元宵,即使是在工作中,也偶爾會恍神。

每逢節日是我們可以互道祝福的日子。我已經忘了剛認識的時候是不是我比較主動。但至少這兩三年來,這個主動的角色是偶爾替換的。


然而。這不代表什麼。


詩裡不過是「去年」。而斷斷續續的,原來我們認識超過了十年。


***


我和摯友說:才發現我喜歡他,已經有十年那麼久。


發現是因為原來那個為你而起的標籤「寫給你的日記」,就是十年前開始寫的。中間我們斷聯了嗎?是的,我記得我主動斷聯。從不曾同城,我城亦非你家鄉。斷聯何其容易。


我寄了一個刻著你的名字的皮質鑰匙圈給你,沒有署名。連地址都特意打印出來,避免洩漏字跡。然而我從來不知道你是否收到過,或者你有沒有發現我消失了。


是你先恢復聯繫的吧。也許你只是奇怪那個在頭幾年揪著你不放,喜歡和你分享的女生,在表白被拒之後的很之後,才忽然冷淡下來。也許,你只是在整理電話號碼的時候,忽然看見了我。


有一年你突然聯繫我說「這是我的私人電話,之前的是工作的,別用那個聯繫。」沒頭沒腦的一句話,我猜:是你嗎?原來此前你給我的電話,僅僅只是工作上的電話。就是那種非必要不聯繫的電話。


可我怎麼會那麼喜歡你呢?那年初見,你尖銳認真。有很多想法,非常理性也非常聰明。可是我們真正的第一面,你是刻意開玩笑說:我不是。


也許是因為那句玩笑話:我不是。讓我先感到親切。雖然對待旅行嚴肅認真,但從你會和我開玩笑起始,我就「私以為」感覺到你心裡的柔軟和細心。你只是不說。


推心置腹幾乎來得沒有緣由。而你也願意傾聽。


那年“失戀”以後(畢竟不曾真正的戀過),你曾經開導我。於是我在你面前,從來沒有秘密。一直透明,像個玻璃球。這原來是件糟糕的事。


我喜歡你,竟然斷斷續續地經過了十年。然而這十年以來,只有在2019年開始,我才開始感覺你願意和我分享。願意主動和我聊天。


才發現。我花了十年時間,斷斷續續地走,斷斷續續地喜歡,卻從來沒有走進你的心。


只是一直一廂情願的,希望用我的柔軟擁抱你。然而刺蝟是不能緊緊擁抱的。


我喜歡刺蝟。因為於我而言,你是刺蝟。


****


摯友讓我刪掉這些文章。說刪掉,忘掉你,才能真正走出來。

我沒有再回覆。


刪掉你。那是刪掉我的初次背包旅行。那是刪掉我十年的一部份記憶。那是要剜去我心頭的一塊肉。


我只是覺得,最終還是會走出來的。上一次,我花了好幾年才能回頭對他平和地微笑。

這一次。大不了再十年。那時我都老了,傷不動了。


「眼裡沒你的人,你何必放在心裡。」


你對全世界都友好。陌生人如是。

但你就是不拒絕,不回應。不說。只是遠離。


“單戀是很強烈的情感。雖然很煎熬,但是很強烈。”

至少在一起旅行的那七天,我才發現從未停止過喜歡你。在那以前,我真的以為,我僅僅把你當成朋友。也感謝那一起旅行的七天,讓我重新感覺這份強烈的情感,與後來的煎熬。


即使,其實。我只是在感動我自己。


****


被我喜歡,很困擾吧。我總是用文字讓自己走出傷痛。

每一次受傷,只要足夠深刻,我都會寫很多很多。


這是我療傷的方式。


但至少在這裡,你不會看見。

也沒有人知道“你”是誰。


****


此時此刻,我還是很想念你。還是很想愛你。

但我知道,你的遠離,其實就是在讓我慢慢自己走出來。


那都是你們的方式。


那還不如你直接說:你不要再繼續喜歡我了。我們只能是朋友。讓我們暫時不聯繫,冷靜一下。

那會很痛,但也許會好得比較快。


但你們總是用悄悄遠離,來讓我知難而退。


我始終覺得自己有足夠的勇氣承認我愛上了不喜歡我的人。但也僅僅是感動了自己,困擾了別人。


****


不打擾。


抱歉。


我後悔,當時沒有擁抱你。


深夜碎碎念。


而我,已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。


會走出來的。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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