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說而言,那非常有趣。
越獄逃犯。印度。孟買。貧民窟。黑社會大哥。阿富汗戰爭。
奇怪。作者嘗試打動讀者,我卻不為所動。
開始時候確實有些‘名言’,然而故事實在太冗長。
或許因為我讀不習慣英文小說?(可是我記得我讀《The kite runner》
無法感受主角對那位黑社會大哥的崇敬與敬慕。
喜歡的,僅僅是他在貧民窟居住的那一段。
僅僅是那些在貧民窟裡出現的人物。
Prabaker。我記得他的笑,和他的死亡。
鉅細靡遺的。
或許因為這樣,這本書其實很容易讓人放棄吧。
××××
如果你會經歷一件很開心很開心的事情,可是你明明知道結局是悲慘的。那你還會想要經歷這件事嗎?
狂喜帶來的狂悲。
或許應該不喜不懼,方能一切如煙輕風。
××××
一切的情節,彷若是為了拍電影而設。
一出典型的好萊塢電影。
嗯。
會拍出寶萊塢的形態嗎?
××××
這一陣子,我都不想再看關於印度的書籍了。
啊。
××××
繼續書寫。回頭閱讀中文書籍。
那些依然是我的最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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